叶适功利务实的思想 叶适是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他一生有着强烈的爱国思想。当南宋江山遭受夷狄女真族侵犯时,他主张抗击、收复故土。同时他通过揭露宋代政治、经济、军事等制度的弊端,深入和系统地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当开禧北伐失败后,国家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他毅然受命带病出镇建康,组织兵民,抗击金兵,收复失土,立下不朽功勋。 务实精神是叶适思想的光辉点。他作为一位爱国的思想家,首先忧国忧民,以实际行动报仇雪耻,收复失地;同时,他研究史学,吸取历史上国家兴亡的教训,针对当时社会在政治、经济、军事、法制、人事等方面的积弊,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他还主张记史叙事应实事求是,对后人有很大影响。 功利主义思想是叶适暨永嘉学派的最具特色的思想。叶适反对朱陆空谈义理和心性,面把义和利、理和欲统一起来。叶适的功利思想,更重要的是国家民族之功和为民谋利,于是提倡修实政,行实德,建实功,改革社会,发展商贾,去害兴利,改弱就强,实现复仇的大义。他深入研究事功之学,用功利来衡量义理,实际功效是衡量道义正确性的指标。主张“通商惠工,以国家之力扶持商贾,流通货币。”认为义理不可脱离功利,“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耳。”他将事功之学同现实政治结合起来,认为“笃行而不合于大义,虽高无益也;立志不存于忧世,虽仁无益也。”中国市场经济理论之萌芽,就出自叶适。 ① 义利观 事功实学在义利观上有其鲜明的反传统倾向。叶适说:“‘仁人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此语初看极好,细看全疏阔。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后世儒者行仲舒之论,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习学记言序目》卷23)汉代大儒董仲舒的名言受到“全疏阔”的评价,无功利的道义被认为只是无用的“虚语”,这是对传统儒家的义利观进行的深刻修正。叶适解释道:“古人以利和义,不以义抑利。”(《习学记言序目》卷27)“昔之圣人,未尝吝天下之利。”(《水心别集》卷3《官法下》)他说:“古人之称曰:‘利,义之和’;其次曰‘义,利之本’; 其后曰‘何必曰利?’然则虽和义犹不害其为纯义也;虽废利犹不害其为专利也,此古今之分也。”(《习学记言序目》卷11)他主张“成其利,致其义”(《习学记言序目》卷22)。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利”不仅与“义”不矛盾,而且是“义”的基础,完全不同于将“义”置于首位或要求以符合“义”的规范来取“利”的要求。他并非不言“义”,而是主张把义理与功利结合起来,“仁义”以功利为基础,利义统一。他强调致富,但认为“‘崇高莫大乎富贵’,是以富贵为主,至权与道德并称,《书》、《诗》何尝有此义,学者不可从也;从之则富贵不足以成道德,而终至于灭道德矣。”(《习学记言序目》卷4)他不认为义利是对立的,也不主张“明道”和“计功”对立;功利是义理的外化,主张结合事功讲义理,他说:“崇义以养利,隆礼以致力”(《水心别集》卷3《士学上》),“义”成为养“利”的手段。 ②本末观 “重本抑末”是传统经济观的主要倾向。叶适则讲三代“皆以国家之力扶持商贾,流通货币”,到汉代始行抑商政策,他认为:“夫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使其果出于厚本而抑末,虽偏,尚有义。若后世但夺之以自利,则何名为抑?”(《习学记言序目》卷19)此前反对“重本抑末”者也不乏人,但对这一传统教条本身进行公然批判否定、从学理上指为“非正论”的则自叶适始。尽管他还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本工商末”的基本理念,但他的“非正论”说,已经标志着宋人的商品经济观念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他主张“商贾往来,道路无禁”(《水心别集》卷1《治势下》),指出“夫山泽之产,三代虽不以与民,而亦未尝禁民自利”,当时“而坐盐茶、榷酤及它比、巧法、田役、税赋之不齐以陷于罪者,十分之居其六七矣。故曰比三代之刑为重。”(《水心别集》卷2 《国本下》)他要求政府改变政策。 叶适对工商业的重视,不仅表现在反对重本抑末和夺商专利方面,而且提高到欲使工商业者参政议事、进入统治集团的程度。“其要欲使四民世为之,其理固当然,而四民古今未有不以事。至于丞进髦士,则古人盖曰无类,虽工商不敢绝也。”(《习学记言序目》卷12)否定不许工商子弟为官的旧规,主张入仕无身份限制等,在经济思想史有着重要意义,这与时代变迁相关联。当时“乃至工商之子亦登仕进之途”,“如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认不群者,亦许解送。”(《宋会要辑稿·选举》卷14之15、16)苏辙说:“凡今农工商贾之家,未有不舍其旧而为士者也。”(《栾城集》卷21《上皇帝书》)与唐代“工商之家不得预于士”(《唐六典》卷3)不同了。叶适的观点很有价值, 当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的经济地位提高,政治利益要求也提上日程;而古代中国谈不上有商人思想家,因此士大夫集团中代表商人利益、为他们讲话的意见就很难得。从北宋范仲淹以“吾商”自喻,到叶适要求许可工商业者入仕,证实社会经济发展促进思想观念变化。不过,这还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与西方的市民阶级的自治权益要求不同。 更为重要的,是永嘉学派对“农本工商末”这一基本概念的否定和突破。叶适的学生陈耆卿在叶适死后继承其学,并有光大。叶适生前对他褒奖有加,在《题陈寿老文集后》中夸陈之作“驰骤群言,特立新意,险不流怪,巧不入浮”。(《水心别集》卷29)陈耆卿在所修《嘉定赤城志》卷三七《风俗门·重本业》中,采用绍圣三年(1096年)当地地方官郑至道所作《谕俗七篇》内容,明确提出士农工商“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易之者也。”此为迄今所发现的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四业皆本”的史料,较以往学术界定论此论最早由明末清初的黄宗羲(1610—1695年)在《明夷待访录·财计三》中提出早约五百余年,浙东实学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有着重要贡献。 ③理财观 传统时代的经济问题中财政是为关键。由于“讳言财利”,连大张旗鼓变法理财的王安石都小心谨慎地避“言利”、“聚敛”之名。叶适指出:“理财与聚敛异。今之言理财者,聚敛而已矣。……而其善者,则取之巧而民不知,上有余而下不困,斯其为理财而已矣。……是故以天下之财与天下共理之者,大禹、周公是也。古之人未有不善理财而为圣君贤臣者也。”他是说圣君贤臣都应善理财,这是很杰出的思想。他还提出“世异时殊不可行而行之者,固不足以理财也。”即再好的办法,不顾客观的时代环境也不行。他批评王安石变法“夺商贾之赢”“天下终以大弊”,“故今之君子真以为圣贤不理财,言理财者必小人而后可矣。”“苟欲以不言利为义,坐视小人为之,亦以为当然而无怪也。”(《水心别集》卷2《财计上》)他的“善理财”的标准是“以天下之财与天下共理之”, 但他并不赞成司马迁的自由放任主张,《习学记言序目》评述《史记·货殖列传》时说:“所谓‘善者因之,其次利道,其次教诲整齐’者,其权皆听于奸猾不轨之细民而后可,则孰与为治?兼失之矣。”要通过理财来进行管理。然而,他也不赞成官营禁榷行管桑之术,认为:“王政之坏久矣,其始出于管仲。”因为“欲收天下之功……以利为实,以义为名……故凡为管仲之术者,导利之端,启兵之源,济之以贪,行之以诈,而天下之乱益起而不息。”还说:“若桑弘羊之于汉,直聚敛而已耳,此则管仲、商鞅之不忍为也。盖至于唐之衰,取民之利无所不尽,则又有弘羊之所不忍为者焉。”(《水心别集》卷6《进卷·管子》) 他对当时财利匮乏的认识也别具一格:“盖自昔之所患者,财不多也,而今以多为累;……故财以多为累而至于竭。……财以多为累,则莫若少之”(《水心别集》卷10《实谋》)这在经济思想史上是不多见的论点。不过,叶适自有他的道理:“隋最富而亡,唐最贫而兴。……故财之多少有无,非古人为国之所患,所患者,谋虑取舍,定计数,必治功之间耳”(《水心别集》卷11《财总论一》)即关键在于治国方略的正确和取得实利功效,而不应“奉头竭足以较锱铢”。他提出入宋以来财入数倍发展“ 是自有天地,而财用之多未有今日之比也”,但贫乏越重。指出“夫计治道之兴废而不计财用之多少,此善于为国者也。古者财愈少而愈治,今者财愈多而愈不治;古者财愈少而有余,今者财愈多而不足。”他要求罢去苛捐杂税,则“财少则有余,有余则逸,以之求治。”(《水心别集》卷11《财总论二》)尤其针对越来越多的财入,说是“盖王安石之法,桑弘羊、刘晏所不道;蔡京之法,又王安石之所不道;而经总制之为钱也,虽吴居厚、蔡京亦羞为之。”(《水心别集》卷11《经总制钱一》)“多财本以富国,财既多而国愈贫”(《水心文集》卷1《上宁宗皇帝札子三》),“兵多而至于弱矣, ……盖财以多而遂至于乏矣。……兵以多而弱者,可使少而后强也;财以多而乏者,可使少而后裕也。”(《水心别集》卷15《上殿札子》)也就是要削减财入,减轻民众负担,这与他的富民思想分不开。 ④富民观 主张“藏富于民”是传统儒家的主张,但这是从富民是富国的基础出发的。叶适发展了这样的主张,强调许民求富、保民之富,反对政府抑制,还公然为富人辩护。他反对“抑兼并”和行井田制,说:“俗吏见近事,儒者好远谋,故小者欲抑夺兼并之家以宽细民,而大者则欲复古井田之制,使其民皆得其利。夫抑兼并之术,吏之强敏有必行之于州县者矣。而井田之制,百年之间……虽告亦莫之听也。夫二说者,其为论虽可通,而皆非有益于当世,为治之道终不在此。”他认为“不可以为井”、“亦不必为井”,因为“已远者不追,已废者难因。”再就是说:“今俗吏欲抑兼并,破富人以扶贫弱者,意则善矣”,但不应实行,因为:“小民之无田者,假田于富人;得田而无以为耕,借资于富人;岁时有急,求于富人;其甚者,庸作奴婢,归于富人;游手末作,俳优伎艺,传食于富人;而又上当官输,杂出无数,吏常有非时之责无以应上命,常取具于富人。然则富人者,州县之本,上下之所赖也。富人为天子养小民,又供上用,虽厚取赢以自封殖,计其勤劳亦略相当矣。”对于豪强恶霸则应当“教戒”使之“自改”。在叶适的认识中,富人的社会功能几乎达到无所不包的程度。作为国家的根基,富人当然应当受到保护,不容抑制损伤。“富人代天子养小民”之说有特殊意义,说明宋代国家与自耕农及佃农的关系变化。“夫人主既未能自养小民,而吏先以破坏富人为事,徒使其客主相怨,有不安之心,此非善为治者也。故臣以为儒者复井田之学可罢,而俗吏抑兼并富人之意可损。因时施智,观世立法。诚使制度定于上,十年之后,无甚富甚贫之民,兼并不抑而自已,使天下速得生养之利,此天子与其群臣当汲汲为之。”(《水心别集》卷2《民事下》)他反对夺富人“今天下之民不齐久矣,开阖、敛散、 轻重之权不一出于上,而富人大贾分而有之,不知其几千百年也,而遽夺之可乎?夺之可也,嫉其自利而欲为国利可乎?呜呼!居今之世,周公固不行是法矣。”(《水心别集》卷2 《财计上》)“数世之富人,食指众矣,用财侈矣,而田畴不愈于旧,使之能慨然一旦自贬损而还其初乎,是独何忧!虽然,盖未有能之者也。于是卖田畴鬻宝器以充之,使不至于大贫竭尽,索然无聊而不止。”(《水心别集》卷2 《财计下》)“使后世之治无愧于三代,则为田之利,使民自养于中,亦独何异于古!”(《水心别集》卷2《民事下》)他多次要求除去苛捐杂税,使“小民蒙自活之利,疲俗有宽息之实。”(《水心文集》卷1《上宁宗皇帝札子三》)要求保护求富,与儒家传统的“不富不贫”主张已经大相径庭了。 叶适为富人辩护的思想,包括了地主、农民和工商业者的整个民众在内,他把富民作为富国的基础,但并非从“国”与“民”的分配关系中,完全代表“民”的利益。他强调的是国家的整体利益,而国家是以民众为基础的,这也是古代中国富民思想的特征,不存在纯粹意义上的富民思想,如叶适这样具有鲜明的反传统意识者也不曾逾越。 余英时先生十分重视“富民论”,认为主张国家应保护富民使之能“安其富”的观点,“这在儒家经济思想史上是一个比较新颖的观点。当时除了其(指苏辙)兄苏轼以外,司马光也持论相近,南宋叶适则发挥得更多。但这一新观点的广泛流行却在明代中叶以下。”他的《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主要讲明清时代,在学术界有很大影响。实际上,宋代为富人辩护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与中国社会的商品经济发展和经济对政治的反抗过程相一致,成为中国前近代社会经济思想的重要特征。明代丘浚说:“富家巨室,小民所赖,国家所以藏富于民者也。”(《大学衍义补》卷13《蕃民之生》)并发展为“安富”思想;他也反对抑制富人“乃欲夺富以与贫以为天下,焉有是理哉!”(同上,卷25《市籴之令》)王夫之说:“大贾富民者,国之司名也”(《黄书·大正第六》),“国无富人,民不足以殖”(《读通鉴论》卷2),抑兼并是“犹割肥人之肉以置瘠人之身,瘠者不能受之以肥, 而肥者毙矣。”(《宋论》卷12)明清以后这样的观点越来越普遍,成为社会形态演进的反映。 ⑤人地观 人口问题也是经济思想史的重要问题,而人口与土地的关系以及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问题,到宋代尤其南宋才凸显出来,这是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叶适在这些问题上的认识也很独到。他在《民事中》中提出:“为国之要,在于得民”,他的所谓“得民”一是要合理利用民力,二是要人地优化配置。当时宋金战争疮痍遍地,人口大规模南移,两浙人口“百倍于常时”(《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8)。叶适说:“户口昌炽,生齿繁衍,几及全盛之世,其众强富大之形宜无敌于天下。 然而偏聚而不均,势属而不亲,是故无垦田之利勉为其难增税之入,役不众,兵不强,反有贫弱之实见于外,民虽多而不知所以用之,直听其自生自死而已。”劳动力不能充分利用还徒耗财富,应当“有民必使之辟地,辟地则税增,故其居则可以为役,出则可以为兵。”(《水心别集》卷2 《民事中》)应充分发挥生产要素的功用。 由于南宋偏安一隅,生产密集生态破坏,叶适十分忧心:“凿山捍海,摘抉遗利,地之生育有限而民之锄耨无穷,至于动伤阴阳,侵败五行,使其地力竭而不应,天气亢而不属,肩摩袂错,愁居戚处,不自聊赖,则臣恐二者之皆病也。”那么,怎么办呢?他提出了“夫分闽、浙以实荆、楚,去狭而就广” 的办法,认为这样一来,就会“田益垦而税益增。其出可以为兵,其居可以为役,财不理而自富,此当务之急也。”(同上,《民事中》)即以“分闽、浙以实荆、楚,去狭而就广”的人地优化配置方案,来解决人多不富的“偏聚不均”问题。 吴越之地数十年无战火,所以人口拼命云集于此,造成激烈的人地冲突;而荆、楚之地到汉末还很兴盛,唐、五代后才“不复振起”。若前者以其盛坐待其衰实在是傻事;后者有广阔的开发复振前景,不利用也是很可惜的。他从生态平衡角度分析闽、浙集约式经营有伤地力,不解决会“极其盛而将坐待其衰”,所以提出“均民”的主张,发展了苏轼的“度地以居民”的思想,也是对“适度人口”理论的较早理解。这有利于打破传统的安土重迁习惯,减轻发达地区压力,开发落后地区的后发优势。叶适注意发挥人口的生产要素功能“有民必使之辟地”,在《民事下》中他还提出了招徕农民开垦各州荒地等主张,想既可解决土地问题也可缓和贫富对立,还可增加国家税收。统筹全局合理分布,缓解人地冲突,最大限度地发挥劳动力效益;并使发达地区免于盛极而衰,使落后地区重振优势,这在区域经济发展与人口合理配置方面是重要的思想。 ⑥货币观 宋代的货币思想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经济思想史上都有其独特地位。“钱荒”是宋代货币问题的焦点,北宋人论钱荒主要是指金属货币,尽管交子在四川发行,但与“钱荒”关系不大。到南宋则不同,纸币已较为广泛地流通,“钱荒”的内容复杂得多,不单纯指流通中必要货币量不足,还包括几种货币的相互关系。因此,南宋人的货币思想在经济思想史中有独到价值。 叶适的货币思想主要集中在《财计中》、《淮西论铁钱五事状》以及《文献通考·钱币二》所载文献中。他的反传统倾向在货币思想中也有突出表现,他提出“今之所谓钱乏者,岂诚乏耶?上无以为用耶?下无以为市耶?是不然也。”(《水心别集》卷2 《财计中》)对几乎众口一辞的“钱荒”提出质疑。他认为并非真的“钱荒”,从物价变化来考察铜币购买力来看,不是“钱重物轻”,反倒是“钱轻物重”,说是“然则今日之患,钱多而物少,钱贱而物贵也明矣”他考察历代米价变化来证明“天下百物皆贵而钱贱”,认为这是“方今之事,比于前世,则钱既已多矣,而犹患其少者”的原因,即物价上涨的普遍要求,使不断扩大的铸币量依然不能满足需求,铜币购买力下降钱多物少,必然形成钱贱物贵,钱多反而物贵,这是完全不同于传统的认识,比单纯从货币绝对量看问题要深刻得多,并能辨证地观察货币量与物价变动关系,且较为符合当时无价变动的实际。叶适这里讲的是钱的绝对数量并不少,但不能满足物价上涨后的流通需求,因此不能认为是“钱荒”。 更重要的是,他提出尽管钱的绝对数量并不少,而实际流通中的量却不足,主要原因是纸币的发行排斥了铜币,使之退出流通所致。他说:由于钱币不足“至于造楮以权之”,形成“凡今之所谓钱者反听命于楮,楮行而钱益少”,所以“大都市肆,四方所集,不复有金钱之用,尽以楮相贸易”;结果是“皆轻出他货以售楮,天下阴相折阅,不可胜计。故今日之弊,岂惟使钱益少,而他货亦并乏矣;设法以消天下之利,孰甚于此!”他认为纸币的流通,加速本来就不能满足流通需要的铜币退出流通领域,而纸币贬值使持有者受损失,还使人们不愿将商品多上市──一系列恶果。 他不仅认识到铜币为纸币所驱,而且指出这是一种必然规律:“虽然壅天下之钱,非上下之所欲也。用楮之势至于此也。赉行者有千倍之轻,兑鬻者有什一之获,则楮在而钱亡,楮尊而钱贱者,固其势也。”──这就是“劣币驱除良币规律”!货币理论史上称为“格雷欣法则”, 认为是十六世纪英国人格雷欣( Thomas Gresham,1519─1579)首先发现的。不过,李约瑟(J.Needham)考证哥白尼(N.Copernicus 1473─1543)不仅创立了“日心说”,写出过震撼世界的《天体运行论》,还写过《论铸币》的重要论文,陈述了“劣币驱除良币规律”。而叶适早于西方人三百余年就阐述了这一规律。比他稍晚的袁燮(1144—1224)也认识到此规律,他说“臣窃观当今州郡,大抵兼行楮币,所在填委,而钱常不足。间有纯用铜钱不杂他币者,而钱每有余。以是知楮惟能害铜,非能济铜之所不及也。”(《历代名臣奏议》卷273 《便民疏》)只要并行几种质量不同的货币,就会出现上述规律。在中国历史上很早就有人接近对上述规律的认识,如汉代贾谊(前200—前168)“奸钱日繁,正钱日亡”(《新书》卷4 《铸币》)南北朝时颜竣“若细物必行,而不从公铸……五钱半两之属,不盈一年,必至于尽。”(《宋书·颜竣传》),但都不及叶适“不知夫造楮之弊,驱天下之钱”“楮在而钱亡,楮尊而钱贱”“楮行而钱益少”(均出《财计中》)明确,叶适的货币观是较为先进的。 总的来说,叶适的通达与明智,远见和卓识非一般人可比。顺应历史发展和顺乎自然趋势,让经济沿着自身发展规律演进,反对强权干预,主张富民发展民间经济实力,批评“腐儒”陈见,主张务实重实利功效,提出一系列反传统性经济思想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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