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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七届浙江省道德模范、第八届温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预申报的通知
来 源:   时 间:2021/03/31 10:25:19  浏览数: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七届浙江省道德模范、第八届温州市道德模范

候选人预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中心,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省级产业集聚区组宣部,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和省、市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今年将开展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七届浙江省道德模范和第八届温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各级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摸排、筛选、推荐工作。现将预审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委历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目标任务,按照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新时代精神、展现“重要窗口”担当作为的原则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的宣传学习活动,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改革创新、担当实干的磅礴力量,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和“勇争先、强执行、开新局”提供强大的思想力量、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奖项设置

按照新时代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参照全国道德模范和浙江省道德模范奖项设置,第八届温州市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拟表彰2-3例,并择优推荐10例(每类2例)参加浙江省道德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三、推荐数量

各县(市、区)的推荐名额为每类2例,共10例;

龙港市、产业集聚区各推荐2例,类型不限;

市直机关部门和单位、在温省部属机构单位、在温高校向市文明中心报送,类型不限;

市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报送推荐人选,市教育局推荐名额为2例,类型不限;

在温省属市属医疗单位向市卫健委报送推荐人选,市卫健委推荐名额为2例,类型不限;

市属国有企业向市国资委报送推荐人选,市国资委推荐名额为2例,类型不限;

市级金融机构向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报送推荐人选,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推荐名额为2例,类型不限。

四、联审意见

各推荐单位要严把审查关,充分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所在社区(行政村)的意见,并征求公安机关等当地有关部门意见(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同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应同时征求信用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对拟上报的候选人要在本人所在单位、所在社区(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加盖相关部门印章)与《推荐表》、《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小结》一起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将推荐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工作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金融机构等单位要充分挖掘本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人物。

2.坚持群众主体。要注重被推荐人选的群众基础,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坚持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在“草根”中发现,从平民中选树,向一线普通干部群众倾斜,优先考虑将各级“身边好人”作为候选人推荐,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打下扎实群众基础。

3.严格审查把关。各地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的程序,把好材料关、审核关和考察关。事迹材料要有专人采写,做到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防止包装夸大、人为拔高,杜绝造假虚报事迹或数据,一经发现,即取消候选人资格。评选过程要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特别是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开展面谈考察,防止“带病”推荐现象。

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候选人的《推荐表》和《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小结》发送至电子邮箱:wmbgdc2021@163.com。联系人:黄琬琦,电话:88961207。

 

附件:1.温州市道德模范标准

     2.推荐表

     3.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小结样式

 

 

 

                              温州市文明中心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

温州市道德模模范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关心支持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群众公认。

二、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鲸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捐款捐物、助学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或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不求回报,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夫妻和睦,关爱子女,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患难与共、相濡以沫。

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往届全国、浙江省、温州市道德模范如无新突出事迹发生,不参加评选;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各类团队(团体)不参加评选。

 

 

 

 

 

 

 

 

 

 

附件2:

推荐表

 

姓名

单位及

职  务

性 别

照片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

时间

文化

程度

身份证号

类别

电话

曾获主要奖励

(市级或市级以上主要奖励)

(1000字左右)

简要事迹       

(3000字左右,可另附)主要事迹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小结样式

 

第一部分:工作小结(1500字左右突出重点和特色)

第二部分:候选人简要事迹

xxx,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无工作单位的写家庭地址),1000字左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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